根河市委党校教师到司法局开展“一决定”“六条例”主题宣讲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六部促进条例对在内蒙古法治建设进程中的标志性意义,为办好“两件大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12月13日,市委党校选派专职教师康文义到司法局开展“一决定”“六条例”宣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对司法局机关、司法所、公证处人员开展主题宣讲。
本次宣讲从《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出发,对《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等6部条例内容作出细致的讲解,指出制定出台“一决定”“六条例”,既是落实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在法治轨道上保证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的现实需要,也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
凝心聚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是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的统领性要求,是内蒙古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闯新路的关键性抓手。市委党校将持续发挥理论宣传主阵地作用,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一决定”“六条例”,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点,推动法制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宣传六部促进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为我市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做出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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