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兴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根人常发[2023]15号
关于张兴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李洪彪同志为市信访局局长;
张兴伟同志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孔祥富同志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孟海梅同志为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李仲华同志为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李晓东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马雪冰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王欢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赵炜同志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吴昌山同志为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李仲华同志市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晓东同志市信访局局长职务;
张兴伟同志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赵炜同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子鉴同志市政务服务局局长职务;
刘阳同志市退役军人局局长职务;
胡志文同志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赵蕾同志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胡耀臣同志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赵鹏同志市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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