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丛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根人常发[2023]9号
关于丛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表决通过,任命:
丛众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崔娜仁图雅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俊梅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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