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决策公开 > 详细内容

关于丛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年05月31日 点击数: 字体:

根人常发[2023]9号

 

关于丛众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市人民检察院:

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5月26日表决通过,任命:

丛众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崔娜仁图雅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宋俊梅同志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5月29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