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根河市呼伦贝尔第五届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的通知
根人常办发﹝2023﹞11号
关于建立根河市呼伦贝尔第五届人大代表
代表小组的通知
呼伦贝尔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
按照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呼伦贝尔市第五届人大代表代表小组的通知》要求,现将建立根河市呼伦贝尔第五届人大代表代表小组情况通知如下。
一、代表小组名单
组长:孟祥宝
成员:王成石 孙尚国 韩丽萍 戴宏学 海宝 齐生海 刘春风 施宏伟 王根茂 朱元明 陈金平 吴旭红 梁宁 沙广云 朱宏伟 孙梅 李娜 宋庆雷
二、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内容
(一)代表小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围绕呼伦贝尔市工作大局、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重点工作,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开展活动。把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基本任务,注重从法律、制度层面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代表小组活动主要包括:学习宣传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党委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学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知识;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听取、反映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列席呼伦贝尔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安排加强与“一府一委两院”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等。
(三)代表小组活动可以就近深入代表联络站、代表之家等工作平台和基层立法联络点,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活动过程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代表不得利用代表小组活动干涉具体司法案件或者招投标等经济活动谋取个人利益。
三、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服务保障
(一)根河市人大常委会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服务保障。协调指导代表小组制定计划、活动内容;及时了解和掌握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支持代表小组活动。各乡镇办人大要按照《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之家作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本地区的呼伦贝尔市人大代表参加代表之家活动,建立代表活动档案。
(二)代表小组活动,有权依法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处理,并向代表反馈研究处理情况。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