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23年3月23日在根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根河市人大常委会 孟祥宝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是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全面履职的第一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伟大旗帜,深学笃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及呼伦贝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主动作为,圆满完成了六届一次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
一年来,举行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8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个,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3项,组织代表集体视察1次,作出决定决议4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3人次,对5个政府组成部门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首次开展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一、讲大局、强定力,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动摇
(一)始终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以学促思、以知促行。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带头研讨、开展调研、进行宣讲,以“关键少数”引领“绝大多数”,带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机关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始终坚持目标同向、行动同步。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问题,按照市委要求抓好落实。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向市委专题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全面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确保了市委的决策和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
(三)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包联乡镇(街道)、疫苗接种、信访值班、安全稳定等工作,做到市委有号召、人大有行动。特别是在应对新冠疫情时,认真完成市委交办任务,常委会主动扛起责任担当,领导班子成员下沉乡镇、街道一线,督促抓实各项防控措施。机关干部职工奔赴包联小区、交通道口、隔离场所,协助开展核酸检测、场所消杀、后勤保障等工作,筑牢了疫情防线,守护了群众安全。
二、重精准、抓关键,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
(一)加强财政经济领域监督。 一是聚焦发展计划实施。密切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把落实市委经济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监督重点,依法审查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支持和促进政府攻坚克难,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二是促进财政资金规范管理。充分发挥财政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平台作用,坚持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及决算进行全过程、全口径监督,两次听取审议市政府预算调整报告,及时批准并作出预算调整决定,切实保障疫情防控、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等相关支出。听取审议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对查出的6类15个问题,督促审计部门和被审计单位形成整改清单,采取销号管理,实现人大审查和政府审计协同发力。三是加强国有资产审查监督。听取审议《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向全市人民交出国有资产“明白账”“放心账”,为人民守好“家底子”。
(二)加强法治建设领域监督。一是助推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审议“八五”普法规划,作出《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市政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民普法工作,完善“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加强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二是促进依法行政。听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局2022年履职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政府组成部门履职尽责;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常委会领导带队开展《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动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三是强化司法监督。专题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两个一站式”建设情况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情况报告》,首次对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推进司法公正。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
(三)加强社会民生领域监督。一是扎实做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制定《2022年根河市民生实事项目监督工作方案》,专门听取《市政府关于民生实事推进情况工作报告》,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集体视察,群策群力,推动项目实施达到时序进度,让人民群众成为民生事项的建议者、监督者和最终受益者,实现了政府决策与群众需求的精准对接、高度融合。二是聚焦生态保护与治理。听取《<根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草案)成果报告》,审议《根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报告(草案)》并提出审议意见,为推动我市高质量建设提供空间布局支撑。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查转办的信访案件,监督相关部门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对《生态环境保护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整改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大力度推进以“两山”实践创新基地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促使问题不留死角、工作不留盲区。三是持续保障增进民生福祉。听取审议《市公安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信息违法犯罪工作报告》,助推打击电信诈骗工作进一步取得新成效,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听取审议《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专项调研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一法两条例”实施情况,为呵护“模范自治区”荣誉贡献力量。
三、搭平台、优服务,展现代表履职尽责新风貌
(一)代表履职保障不断强化。不断深化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注重在提高代表活动实效上下功夫,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代表开展闭会期间活动。全年邀请代表171人次参加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列席人大常委会、座谈会、政府听证会等活动,充分保障代表参与权、知情权。关心关注企业“人大代表之家”建设,常委会分管领导深入光明热电公司实地调研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提升一线代表履职热情。加快“人大代表之家”提档升级,推进完善软硬件配套建设,推动代表履职阵地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
(二)代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上好代表履职“第一课”,在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进行初任培训的基础上,采取以会代训、“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组织市本级165名人大代表开展履职培训。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组织呼伦贝尔市级人大代表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并对代表履职满意度进行测评,推动代表自觉接受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监督。
(三)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建立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领衔重点督办、专门委员会跟踪督办、政府督查室具体督办、人大代表参与督办、承办单位内部督办的“大督办”工作模式,扭住不放、一抓到底,提升意见建议答复率、办结率和满意率。加强问绩问效,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33件代表建议已全部书面答复代表,答复率100%,办结率91%。
四、强基础、练内功,全面强化自身建设
(一)以政治建设筑牢履职根基。高标准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集中治理,高质量开展“转观念、强作风、优环境、重落实、树形象”学习实践活动,深入纠治“三多、三少、三慢”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存在的问题,讲短话、行短文、开短会、求实效,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自觉接受监督,支持和保障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作用。
(二)以制度建设保证规范运行。组织修订《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市人大常委会议题审议、组织保障、监督协调等工作制度机制。更新《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管理办法》,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调整《常委会委员联系市本级人大代表名单》,强化制度保障,促进工作规范化。
(三)以能力建设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法律法规的学习作为提高履职水平的重要途径,结合常委会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监督法、代表法等专题讲座,为依法履职行权打下坚实基础。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人大宣传,多维度讲好人大故事、发出人大声音,年内向上级人大报送宣传稿件30余篇条,3篇稿件入选《内蒙古人大》《人大信息与调研》《人大信息调研专报》,上稿总量在全自治区旗县级人大名列前茅。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3人次,为化解社会矛盾发挥了应有作用。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干部履职尽责、积极作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同心协力、密切配合的结果,是市政协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和社会各界充分信任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各位代表、有关方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依法监督力度还不够大,监督实效还不够高;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深度有待拓展;对标“四个机关”建设还有差距。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改进。
2023年工作任务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第一年。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扣市委六届四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在市委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人大常委会法定职责,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奋发进取、勇毅前行,奋力书写根河市新时代人大工作新篇章。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维护核心,坚持党的领导领航全过程人民民主
准确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定向领航,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党的领导下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河实践。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领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履职行权全过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选举任免有机统一,保障市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人民群众共同愿望的顺利实现。
二、服务中心,增强监督实效助航全过程人民民主
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重点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情况的报告。继续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运用,切实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性债务的审查和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按照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利发展的思路,审查批准预算调整、决算。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跟踪监督《<行政处罚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情况,聚焦推深做实“五大行动计划”和“招商引资暨项目建设攻坚年”活动开展专项视察、调研等监督工作,加快推动全地区全行业招商引资取得新突破,全力推动构建特色优势产业体系,持续推动经济整体向好。
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不断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围绕创建自治区级森林城市,适时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活动。
加强对社会民生事业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全市水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公安局关于“雪亮工程”等平安建设信息化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全市公共文体设施开放使用情况、全市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执法检查,推动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发挥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作用,开展好民生实事项目视察、督办工作,让民生项目更加契合民意,更好擦亮群众“幸福底色”。
加强对依法行政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听取审议市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接续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市人大代表旁听法院案件审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对市政府贯彻落实《呼伦贝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继续听取政府组成部门履职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促进政府组成部门增强人大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审查质量和效率。
三、突出重心,发挥代表作用守航全过程人民民主
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主力军作用,支持和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分批次组织市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推动代表培训由人员“全覆盖”向内容“精准化”转变。抓好“双联系”制度落实,巩固提升“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成果。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开展代表重点建议专项督办工作,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有关代表进行视察,推动解决代表关心、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力求建议提出和办理工作“两个高质量”,提升代表对建议办理过程和结果“两个满意率”。
四、坚守初心,提升履职能力续航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对标对表“四个机关”建设要求,通过全面提升能力水平,以全方位履职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机关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开展业务培训和干部轮训,推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提升。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保持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人大宣传,讲好人大故事。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各位代表,踏上新征程,面对新任务,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实干笃定前行,以担当助力发展,为建设山川更加秀美、经济持续繁荣、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根河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