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政府 关于土地收回启动的公告
根河市好里堡镇农工商第二公司及相关权利人:
因根拉公路木瑞养护道班工程建设项目需要,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拟收回根河市好里堡镇农工商第二公司部分国有土地作为根拉公路木瑞养护道班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现将收回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收回土地建设项目名称
根拉公路木瑞养护道班工程建设项目
二、拟收回土地位置和面积
拟收回权属为根河市好里堡镇农工商第二公司国有土地0.6666公顷其中农用地0.6666公顷(旱地0.6666公顷)无地上附着物。(具体范围面积以根拉公路木瑞养护道班工程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准)。
三、拟收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
拟收回土地补偿标准按《收回补偿安置公告》执行。
四、自本公告下达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收回土地范围内抢种青苗,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凡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上述权属单位可在根河市自然资源局查询土地收回相关事宜和土地收回具体范围。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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