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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乡2020年自治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使用计划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09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街道社区党组织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财行规〔2018〕14号)要求,结合我乡发展实际和需要,现将2020年度自治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安排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0年度自治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

二、项目资金:10万元。

三、支持内容

此部分资金直接用于增强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提升社区党组织组织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解决涉及辖区居民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或关系居民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方面的支出。主要支持用于以下使用范围:

(一)便民利民类。添置便民为民的工具、用品,印制服务民生的资料;举办医疗保健、法律咨询、家政服务、兴趣爱好等居民群众普遍欢迎的培训讲座;为特珠群体提供代理代办有关事务服务。

(二)群众活动类。开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才艺展示,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等主题活动和传统节庆活动,为群众性活动团队购置或租借必要的器材设备。

(三)关爱帮扶类。对老弱病残、下岗失业、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对困难党员、大病党员,对因遭受意外,大病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家庭,在现有救助政策保障下仍有较大困难的给予适当救助;对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给予的关怀照顾。

(四)公益风尚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文明小区等方面的宣传救育活动;培育扶持志愿者团队,组织开展各类公益活动。

(五)居民群众迫切需要提供的其他服务事项。

四、计划安排

(一)便民服务。为敖乡62户、加油站下住户、木瑞、加拉嘎、育良农场住户安装太阳能路灯,解决敖乡辖区居民夜晚出行不便难题。安排项目资金1.2万元。

(二)庆祝鄂温克族传统节日瑟宾节等节庆活动。安排项目资金2万元。

(三)开展帮扶。关爱帮扶困难党员、大病党员、鳏寡孤独等困难群体。安排项目资金1万元。

(四)开展符合项目资金支持内容的其他活动。

五、相关要求

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活动,收集有关的佐证材料并向乡党委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之后需形成项目资金使用档案,主要包括:研究事项会议记录、书面申请报告、活动方案、相关活动图片、组织活动支出凭据(发票复印件)等,档案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上报乡党委,另一份社区留存备查。

中共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委员会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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