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牧水利科技局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市农牧水利科技局集中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为进一步做好民族团结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5月9日,农牧水利科技局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学习要求,《条例》全面体现了为新时期做好自治区民族工作、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法理支撑,对于提升自治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依法推进和保障全区各族人民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和现代化等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领导要求,全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充分认清开展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共同营造和谐、团结的民族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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