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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社区“大党委”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8日 点击数: 字体:

光明社区“大党委”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根河市关于全面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根党发[2018]7号)要求加强基层党建工作,构建起区域化、网格化的组织架构,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开创更好党建工作格局,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突出政治功能,突出社区党组织对所辖各类党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区域内得到贯彻落实。

(二)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引导基层党建实现多方共治,提高社区党支部作用,加强区域内各单位、各行业党组织的联系,形成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良好工作氛围,提升管理水平及服务水平。

(三)发挥社区的党建龙头作用,确立党员为主体、网格为支撑的工作格局,加强组织联建、活动联创、信息联通、党员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全面落实区域内的社区综合治理任务、党建任务。

(四)提升党员服务意识,党员要在社区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同时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改革、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东南西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领导、政府行政管理、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实现良性互动,各项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发扬民主,形成工作合力

民主原则要贯穿工作全过程,全员参与工作,更要发挥集体智慧,对遇到的问题进行决策,切实提升各单位党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做到民主、公开、协商、共促。

(三)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群众

解决居民困难、提升居民满意度是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切实关注群众的利益诉求,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四)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工作实效

根据本区域的经济条件、社会条件、自然条件,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解决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协调推进全市重点工作,基层党建工作要符合时代规律,具有创新精神,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组织设置和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记:杨桂芬(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王洪家(根河市民政局党支部书记)

卢长江(根河市二中党总支书记)

 员:朱双久(根河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

陈广生(根河市森粮党支部书记)

付喜春(光明社区党支部书记)

社区“大”委员属于兼职,不占现有编制和职数,其任期同社区党组织期一致,出现空缺及时补充配备。

(二)光明社区“大党委”工作职责

1)社区“大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辖区单位和地区实际讨论决定本辖区内建设、管理、服务、文化、民主自治、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发挥辖区资源优势,全面抓好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工作。

2)社区“大党委”每半年召开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带动辖区内其他工作的展开,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社区“大党委”书记可随时召开会议

3)确保辖区内党组织都加入社区“大党委”,定期参加联席会议,督促辖区成员单位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有效落实社区“大党委”的决策部署。

四、工作机制

工作推进机制

光明社区“大党委”建立健全《工作职责》,建立《会议制度》《重要问题审议决策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等制度,建立科学化的长效机制。光明社区“大”在本辖区内负责一切事物,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区域内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落实。

(二)经费保障机制

“大”工作活动经费投入机制:(1)日常经费投入,日常工作开展所需经费可从自治区为民服务专项经费和呼伦贝尔市社区工作经费中按相关规定使用。(2)社会赞助鼓励共建单位和辖区个人捐款支持社区活动。

“大”工作活动经费管理:各项经费的使用要符合财经纪律,本着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建立健全经费使用机制,全面优化经费的使用效益。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

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社区“大党委”工作,按照工作方案科学推进工作,不断总结经验,引导辖区内党员统一思想,广泛参与,真正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

(二)注重工作实效

社区“大党委”工作要注重实效,结合本区域实际,推动社区重点工作,有效调动各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加大典型宣传

社区“大党委”组建后,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利用各类宣传资源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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