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工作职责及分工
第一检察部
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出庭公诉、抗诉、复议、刑事申诉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工作。
第二检察部
负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含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保护领域的刑事检察工作)。
第三检察部
负责司法体制改革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案件的统一受理流转、办案流程监控等,履行对案件的管理监督职能。组织办案质量评查、业务考评和业务统计分析研判。负责对监狱、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监督,对刑事判决等的监督,羁押必要性审查。办理罪犯又犯罪案件。负责对法律规定由本院办理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以及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需要由本院直接受理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的侦查。负责本院送检案件的检验鉴定、技术性证据审查、技术协助。负责信息化建设及智慧检务工作。负责受理向本院的控告和申诉。负责研究室工作;组织指导人民监督员工作。
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等工作;协助院领导处理检察政务,组织协调院重要工作部署、重大决策的贯彻实施;起草审核相关文件稿件,处理检察信息;负责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负责领导同志批办事项查督工作;负责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其他需要办公室处理的工作。
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工作;组织人事工作;负责队伍建设、思想建设、文化建设、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及传统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物资装备管理和计划财务工作;负责检务督查工作,配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新媒体宣传,外网网站更新管理等工作。
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办案场所警戒、人员押解和看管等警务事项。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检察官文联名单[ 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