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依据根河市纪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中央纪委,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呼伦贝尔市委、呼伦贝尔纪委、根河市委、根河市纪委有关决策部署,针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格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和呼伦贝尔及我市具体落实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二、工作目标
根据根河市纪委印发的《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通过宣传动员、自查自纠、整改落实、集中整治、日常监督、建章立制、形成常态等工作形式,坚决防止和纠正“四风”问题。确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得到有效解决,不收敛、不收手的老问题存量明显减少,隐形变异的新问题增量有效遏制,人民群众对作风建设的获得感明显增强,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自治区实施办法及呼伦贝尔市和我市具体落实措施能够得到根本贯彻。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净化和修复党内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全市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党工委领导、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党工委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方针。党工委要切实扛起集中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集中整治有效工作机制,细化目标任务,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形成本地区本系统本部门集中整治的工作合力。
(二)坚持质效相济,统筹落实原则。既要紧跟市纪委《实施方案》及《施工图》的时间节点要求,保持工作进度不缓、节奏不变,又要坚持“质效相济”、统筹落实原则,将集中整治与办事处其他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协同推进,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确保根河市集中整治各项工作要求执行到位。
(三)坚持集中治理,自查、督查协同推进原则。既要按照市纪委的统筹安排,督促各部门、各社区完成自查,组织各部门、社区在完成本辖区自查的基础上,纪工委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完成重点地区、重要领域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察。
(四)坚持实事求是,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不跑偏原则。全面落实根河市《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的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并结合“四风”突出问题集中力量、统筹协调、综合发力,确保集中整治工作有效、全面、深入开展。
四、工作重点
(一)“十种表现形式”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现场成了“秀场”;二是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三是一些地方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四是有的地方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五是部分地区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政策“依葫芦画瓢”;六是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七是一些地方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八是有的领导干部热衷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九是有的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蓦然,态度漠然;十是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
(二)“五个领域”
1、脱贫攻坚领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根河市委关于全市困难群体帮扶工作的安排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等问题;盲目决策、敷衍应付、弄虚作假,数字帮扶、算账帮扶、被动帮扶;扶贫(帮扶)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信息采集、对象识别、措施到户、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帮扶成效不精准等问题;对信访事项不重视、频繁检查评比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对存在的问题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处置不报告,以及查处宽松软等问题;自治区纪委《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和呼伦贝尔市纪委《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对应我市特点的其他问题。
2、政府债务化解领域。不积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政府工作安排,为按照时间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化解旧债等问题;不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恶意拖欠政府项目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导致情绪对立、矛盾激化等问题;违规挤占挪用其他专项资金化解债务,搞虚假化债、数字化债等问题;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截留、挪用、套取偿债资金,造成资金损失等问题。
3、政府资金管理领域。财政虚增空转,经济统计数据造假等问题;违规向企业随意出借政府资金,且长期不收回,或根本无法收回等问题;擅自减免土地出让金、核减工程造价款,违规高价回收土地出让权、探矿权、经营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等问题;以各种名义扣拨、滞拨、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擅自转移、变更用途、私自存储等问题;同一项目“多渠道、多名目”,多头申报、虚假冒领,骗取政府资金等问题。
4、党内政治生活领域。党的意识、党员意识淡化,对党的主张妄加评论、胡乱猜测,不加辨别、随意传播等问题;执行党章党规不坚决,搞变通做“选择题”、抓落实做“简答题”等问题;不按组织程序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发扬民主不够等问题;“萝卜招聘”“带病提拔”、近亲繁殖等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党内无原则“一团和气”,批评和自我批评“甜味”过重、“辣味”不足等问题;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三会一课”造假,警示教育庸俗化,敷衍了事、应付检查等问题;违反组织程序发展党员、召开会议、组织选举、任命党内职务等问题;领导干部不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抄袭发言材料、找人代写笔记等问题。
5、基层社会管理领域。街道社区“三务”(党务、社务、财务)公开内容单一、以需避实,不规范、不透明,图形式、走过场等问题;由于基层党委、政府监督管理不力,致使家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控制基层政权、攫取经济利益等问题;民生保障问题上搞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甚至私分挪用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上,态度冷漠、简单了事,历史遗留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导致社会矛盾由“小事情”演变成大事件等问题;在公共服务方面,由于司法不公、分配不公、机会不公、规则不公,导致矛盾激化等问题;基层党组织对意识形态监管不力,辖区非法宗教活动甚至邪教活动放任自流,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问题。
(三)“四种行为”
1.严肃查处“不作为”。处置矛盾回避问题、推诿扯皮,接受任务拈轻怕重、挑肥拣瘦,面对困难退避三舍、左推右挡,推动工作蜻蜓点水、瞻前顾后,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讨价还价,推进改革虚于应付、缩手缩脚;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爱惜羽毛、充当好人,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抵制、不斗争、不敢较真碰硬,以及服务承诺不兑现,态度冷硬、推三阻四等行为。
2.严肃查处“假作为。”不从实际出发、不顾民生民力、不顾长远利益,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行为;落实上级安排部署“轮流圈阅”“层层转发”,虚张声势不干活等行为;“喊口号很积极,行动上难见影”,热衷于开会等于落实、发文等于做过,表态多、调门高。摆姿势、作样子等光说不练的行为;大事小事层层请示汇报,貌似卖力、实则装样,蒙骗上级、糊弄群众,尸位素餐、消极应付等行为;“编数据”“做假账”,搞虚假繁荣、“数据政绩” 等行为。
3.严肃查处“乱作为”。用权任性、放纵妄为,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暗箱操作、权力寻租,充当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保护伞”等行为;不守纪律、不守规矩,违规行驶自由裁量权等行为;专权弄政、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款物分配等事项中办事不公等行为;拿回扣、收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行为。
4.严肃查处“慢作为”。对上级安排部署贯彻不及时、落实打折扣,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推进不力等行为;思想墨守成规、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安于现状、事业随意而为,怕麻烦、怕多事、怕得罪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等行为;遇事等待观望、议而不定、决而不行,作风拖沓、贻误工作落实时机等行为。
(四)巡察发现共性问题
按照《关于五届市委两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的通报》(根党办发〔2018〕4号)所列问题以及《河西街道党工委五届市委两轮巡察发现共性问题对照检查整改方案》(河西党发〔2018〕7号)问题分解和各部门在整改过程中存在“四风”问题集中开展工作。
五、整治方法步骤
按照市纪委要求,集中整治工作从2018年3月开始,12月底结束,结合我街道实际,分4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杨军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河西街道党建综合办公室,由党建综合办公室主任张庆国兼任。集中整治工作由河西街道纪工委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统筹推进集中整治工作。河西街道办事处纪检干事赵健任联络员。
2.细化工作措施。河西街道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
3.做好动员宣传。宣传工作贯穿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要通过发放传单、入户宣传等方式,结合社区工作充分利用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任务、步骤、要求、进展及成效,推介经验做法,通报典型案例,强化舆论引导。向辖区公布举报电话:13904703343,受理群众举报监督。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
1.深入开展自查。要根据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十种表现”:一些领导干部调研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调研现场成了“秀场”;一些单位“门好进、脸好看”,就是“事难办”;一些地方注重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有的地方层层重复开会,用会议落实会议;部分地区写材料、制文件机械照抄,出台制度决策“依葫芦画瓢”;一些干部办事拖沓敷衍、懒政庸政怠政,把责任往上推;一些地方不重实效重包装,把精力放在“材料美化”上,搞“材料出政绩”;有的领导干部热衷将责任下移,“履责”变“推责”;有的干部知情不报、听之任之,态度漠然;有的干部说一套做一套、台上台下两个样。针对整治的“五大领域”和严查的“四种行为”在本单位、本部门全面开展自查,确保问题找全、找准、找实。同时针对自查工作发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台账,全面体现工作全过程。
2.认真进行整改。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边查边改边建,各地各部门要根据问题梳理和自查自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项列出清单,进行销号管理。对于问题集中的部位要进行重点、专项整治。要依据实际情况对问题进行分类,整改时限按照即时整改、1个月整改、1个季度整改、半年整改、长期坚持等类别进行划分,按照时间节点依次销号。各部门、各社区要于2018年4月18日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工作,并将自查报告、问题清单、整改措施、整改进展等情况形成报告报河西街道集中整治办公室。
(三)重点整治阶段(11月底前)
建立按月报送信息制度,定期向市纪委第三监察室报送交办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建立问题线索筛查制度,对反映脱贫攻坚、政府债务化解、政府资金管理、党内政治生活、基层社会管理等领域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线索,仔细排查,定期分析研判,科学分类,客观评估,明确提出处置意见。纪工委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咬耳扯袖”、谈话函询,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和移送。每月25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收集汇总,按照统计要求,上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四)总结提升阶段(12月底前)
1.规范台账管理。集中整治工作期间形成的台账材料,逐级汇总、长期备案。发现和整改的问题要开列清单、建立台账,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形成整改报告,所有层级的台账材料都必须向前可追溯,直达源头。
2.建立健全制度。要将建章立制工作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针对集中整治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及防控措施,形成常态化治理,固化转化整治成果。
3.全面客观总结。要对集中整治工作定期汇总分析,总结经验,围绕工作特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和下步工作打算等方面全面客观进行总结、评估集中整治工作的效果,形成书面总结。
六、整治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任务分工。河西街道党工委及所辖各党支部要将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列为“两个责任”的落实及督导的重要内容,对集中整治工作负总责,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办事处各部门、各社区各司其职,自觉认领重点整治的“五大领域”和严查“四种行为”中本部门应承担的相应工作职能职责,抓好工作落实。
(二)各党(总)支部认真开展自查。各党(总)支部要在4月18日之前完成自查,建立问题台账,确定整改时限。河西街道纪工委将在6月15日前针对在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对在第一轮自查中发现问题没有得到有效整改或解决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强化监督检查。河西街道纪工委要把“十种表现”“五个领域”“四种行为”列入的重点内容,通过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深入发现问题。对于能够及时解决的作风问题,督促各党支部立行立改;对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线索,要及时汇总,优先查办处置并上报市纪委。
(四)突出重点督查。由街道纪工委组成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专项工作督导组,以明察暗访的工作形式对重点领域存在的重点问题及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形成震慑。同时,对在此项工作开展过程中职能、职责部门存在的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工作开展,严防灯下黑。
附件1:河西街道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河西街道党工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施工图
河西街道党工委
2018年3月30日
附件1
河西街道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军(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崔德臣(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郝永富(街道纪工委书记)
张金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王世公(街道武装部 部长)
郭纯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刘媛媛(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成 员:张庆国(街道党工委组织委员)
赵 健(街道纪检干事)
程 琦(街道党工委会计)
魏国峰(街道城市环境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雪峰(街道党政办主任)
邵长城(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尹恩德(街道计生办主任)
王银珍(幸福社区党总支书记)
侯文全(铁西社区党支部书记)
谷 娜(沿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联络员:赵 健
附件2:
河西街道党工委《关于2018年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十种表现”工作实施方案》施工图
阶 段 | 具 体 任 务 | 责 任 单 位 | 责 任 人 | 完成时限 |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2018年3月31日前) | 1.制定河西街道党工委《实施方案》以及施工图,细化工作落实具体措施,构建集中整治责任体系,确定联络人员。 | 河西街道纪工委 | 纪工委相关负责人 | 3月30日前 |
2.纪工委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 ||||
3.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宣传,让辖区党员群众清楚了解集中整治工作内容。 | 河西街道纪工委 | 纪工委相关负责人 | 3月31日前 | |
4.加强对习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五个领域”“四种行为”等相关内容的学习,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 河西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部门、所辖各社区 | 各部门、 各单位负责人 | 3月3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