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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9日 点击数: 5 次 字体: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根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安委会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9日    


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根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安委会发【2017】10号)文件的要求,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安全形势稳定,根据根河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从现在起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大检查范围

此次大检查的范围涉及全镇各行业、各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突出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和城镇燃气、涉氨制冷、消防、特种设备、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突出事故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突出汛期安全生产。

二、组织机构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曹瑞芳        镇党委书记

        秦建国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包宏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于万彬        镇派出所所长

        郭春军        镇交巡中队队长

        刘鹏昌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梁  文        镇食药监所所长

        李海军        镇政府民政助理

        叶挺艳        镇土地工作站站长

        张志宇        镇城建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楠        镇政府卫计办主任

        梁立国        镇政府安全生产干事

       苏日古嘎        镇政府经济发展办公室干事

        杜  敏        镇政府文教卫生助理

三、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

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清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并主动整改解决。

(二)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全面检查

镇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好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文教卫生助理牵头负责学校、幼儿园、体育场馆的安全检查;经济办牵头负责涉氨制冷、工业、电力、商贸服务业、成品油经营行业、旅游行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镇派出所牵头负责爆炸物、剧毒化学品、消防安全检查;镇交巡中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检查;民政助理牵头负责社会福利机构安全检查;土地工作站牵头负责打击矿山领域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私挖滥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等非法违法行为;城建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共行业安全检查;农牧水干事负责牵头负责农机安全检查;卫计办牵头负责医疗机构安全检查;市场监督管理所牵头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食药监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加工安全检查;铁路部门牵头负责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特别加强存储危化品货场及运输安全检查。涉及其他行业的,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企业方面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即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工业建设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监管情况。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点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等情况。

(二)镇政府自查方面

1、贯彻落实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根河市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根安委会发【2017】10号),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治实施重点工作情况。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及下企业、检查等情况。

3、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处置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4、危险化学品和工商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单位和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此次检查作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安排部署和落实,要立即行动起来,将本通知以及本部门的安排部署,迅速传达和落实,超前部署,健全工作机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分工,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切实抓紧、抓实、抓好此项工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和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主要领导亲自带队,确保取得实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迅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制定详细的隐患自查方案,科学设计排查流程,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全面落实资金和责任,并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效果及时向镇安委办报告。

(二)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限期整改到位;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隐患整改期间无法保证安全的单位,一律停产停业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落实监控措施,明确责任人员,死盯死守,并及时反馈给镇安委办,实行限时挂牌督办,直至隐患彻底清除,决不让隐患酿成灾难。凡是在时限范围内不能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三)严格开展检查工作,严肃追究责任落实。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要求,深入细致、全面彻底的查找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坚决防止“走过场”。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镇范围内予以通报;对因检查不细致、把关不严格引起直接监管行业发生伤亡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加大宣传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和根河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挖掘曝光负面案例。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自觉性,积极主动参与排查工作,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阿龙山镇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经济办,联系人:梁立国。联系电话:13948306620。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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