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的通报
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是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切实加强我市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促进司法工作的重要举措。根据宪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对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
2022年12月30日,在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对任命的部分法官、检察官开展了履职评议,请你们认真对待本次评议工作,要把这次评议作为推进公正司法、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做好评议“后半篇文章”;各评议对象要处理好接受人大监督与日常工作的关系,自觉规范司法行为,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现将评议结果通报如下:
法官
王金宝:满意票22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评议结果:满意。
徐先银:满意票22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评议结果:满意。
检察官
马宝玲:满意票21票,基本满意票1票,不满意票0票,评议结果:满意。
田芸芸:满意票22票,基本满意票0票,不满意票0票,评议结果:满意。
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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