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烟草专卖法和禁止网售电子烟宣传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保护力度,防止未成年人通过互联网购买并吸食电子烟,在6月29日烟草专卖法颁布纪念日,根河市市场监管局与市烟草专卖局联合开展《电子烟管理办法》宣传。
通过在世纪广场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大力开展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宣传,倡导任何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通过国家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以外的信息网络销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禁止发布所有电子烟及烟草制品广告;禁止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播放、刊登烟草制品广告;禁止利用互联网、APP、公众号等发布烟草及电子烟广告;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禁止利用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公益广告宣传烟草制品名称、商标、包装、装潢以及类似内容。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烟草专卖局将持续加强对电子烟及烟草制品广告的监测、监管、执法。对监测检查中发现的相关违法广告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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