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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学习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版)》等四张清单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2022年版)》等四张清单,7月22日起正式施行。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学习。

学习会上,法制部门分别从规范行政处罚行为、行政强制行为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角度,对《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及广告监管、食品安全监管、计量管理等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92项,《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涉及广告、食品等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的32种情形《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和《行政许可实施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涉及行政许可的设定依据、实施基本情况进行逐条学习。学习中结合《清单》涉及领域和实际监管经验,分析了适用于《清单》的具体案例,执法人员在一起进行探讨和交流,确保清单内容正确执行。

学习会后,根河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海鹏要求,一是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清单》每一条款与内涵,既严格执法,又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法制部门对适用轻微违法行为严格把关,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抓出成效。二是创新综合执法机制,按照《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办法(试行)》在部门内部集中由一支队伍行使综合职权,实行日常监管在“执法办案能手库”中指派执法人员与部门联动的新型监督执法模式,负有监管职责股室要进行案件线索移交,确保综合执法机制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三是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规范执法办案程序,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行为。四是《清单》的发布,通过推行包容审慎和柔性执法措施,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同时对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树立包容审慎执法理念、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解决基层执法疑难问题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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