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融媒体中心采编审校刊发制度
根河市融媒体中心采编审校刊发制度
为保证准确、全面地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严格执行宣传纪律,杜绝重大宣传责任事故,根据媒体行业相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中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从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巩固壮大主流媒体。面对重大新闻事件和突发事件时,要积极主动进行舆情引导,理智看待敏感问题,正确发表意见建议。坚持党管媒体不动摇,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改进新闻宣传,提高节目质量。新闻采编人员要发扬实事求是、敬业奉献的精神,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求真务实,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和文风,不断创新报道内容,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新闻报道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要不断改进会议和领导同志活动的报道,改进突发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和社会热点问题的报道,改进成就宣传和典型宣传;要进一步拓展新闻报道内容,增强时效性,增加信息量,提高服务性和互动性。要加强净化声频荧屏工作,防止节目中形象不雅、格调不高、语言低俗、感官刺激以及广告虚假、庸俗等问题。
三是严格执行新闻、节目三级审查制度和刊发制度。中心广播电视节目和新媒体节目编审实行三审制,中心主任是第一责任人,亲自调度新闻舆论工作、亲自策划重大主题宣传方案、亲自审核重要言论评论及理论文章、重要时间节点亲自审核重要版面,分管领导层层负责,把政治导向、政治要求落实到采编审发(播)各环节、全过程。责任编辑对节目进行第一审,分管副主任进行第二审查和校对,主任(第一责任人)进行终审。同时视频、音频制作人员、播音员分别对节目负有技术性审查校对责任。
所有采制推送新闻和节目,必须确保政治方向、舆论导向正确,符合各栏目节目定位和包装,时长、镜头及其剪辑必须规范,技术参数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严格遵守三审程序方可进入刊发(播出)阶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工作责任及时予以解决,并严格追究责任。对于重播的节目进行重审。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敏感问题、市委领导同志活动等的报道,对重要版面录音画面、重要访谈报道等要提高终审层级。
四是中心要加强稿源管理。对涉及国家领导人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和我市领导同志的报道,对重要会议、重大政策、敏感问题等的报道,不得刊用社会自由来稿;对党政军机关、司法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行提供的新闻稿件、内部材料,要向其所在单位核实,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对新闻线人、特约记者、民间组织、商业机构等提供的新闻信息,对通过电话、邮件、博客、微博、微信等传播渠道获得的新闻信息,要派记者采访核实;不得直接使用未经核实的网上信息;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境外媒体(含境外网站)的新闻信息产品。
五是新闻采编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宣传纪律。
(一)新闻报道必须真实准确,不准搞各种形式的“有偿新闻”,严禁以新闻形式搞变相广告。(二)要树立正确的舆论监督观,以“促进工作、维护稳定”为出发点开展舆论监督,记者要以平和、平等的心态,公平、公正、客观、全面地进行采访报道。(三)不得利用采访、拍片、播出等工作条件,向对方索取钱物。(四)不得接受任何影响新闻报道和新闻内容的馈赠或宴请。(五)不得从小团体和个人利益出发来决定新闻的取舍和播出的长度、位置。(六)凡是违反《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和本中心以上管理规定,都必须严明纪律,认真查处。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管理监督。第一,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新闻采编人员的培训工作。第二,强化管理监督措施。总结经验,完善已有制度和做法。建立融媒体中心“日监看、周调度、月策划、季分析、年总结”制度。严格规范融媒体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的行为。做好融媒体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认定工作,切实加强融媒体新闻采编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第三,自觉接受社会对媒体的监督,对违规违纪的新闻采编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纪律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