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收李原功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公示
经环保局党支部讨论、职工座谈,个别了解,将李原功同志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李原功,男,汉族,本科文化,1992年11月出生,2015年10月参加工作。该同志于2016年6月提出入党申请。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吸收李原功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公示时间为2018年8月10日至8月16日(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5235943
中共根河市环境保护局支部委员会
2018年0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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