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根河市纪委监委给予本机关审查调查对象党纪政务处分情况
根河市房屋征收中心原主任边福华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边福华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办理房屋产权变更和登记手续,违反工作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鉴于边福华同志具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从轻、减轻情节,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3月10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边福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河市河东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宋化运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宋化运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3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宋化运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阿龙山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温杰同志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温杰同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未严格执行请销假手续、病事假工资待遇,违反工作纪律,其行为屡查屡犯,应予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2年3月14日,经根河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给予温杰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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