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根河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得政发〔2019〕71号
关于对根河市人大五届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
的答复
刘颖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得耳布尔镇流浪狗安置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由居委会负责对每个居民户进行通知,凡有养狗散放的必须抓回进行圈养。
二、与林业局进行沟通,由林业出车出人对其余流浪狗进行抓捕,到指定地点进行统一饲养。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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