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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街道“大工委”建设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河西办事处 作者:沈显琪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一、设置原则

1.在不改变辖区党组织和党员原隶属关系的前提下,建立的非建制型党工委。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是河西街道“大工委”的成员单位。

2.“大工委”设书记1名,副书记2-3名,其中设常务副书记1名。委员人数不限,原则上河西街道辖区内的党组织均应有1名以上同志进入“大工委”任委员。

3.“大工委”实行“推荐任命”的方式,即由现任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直接进入“大工委”任书记;副书记及其他委员在辖区内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中推选产生,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委员增补、撤换由“大工委”书记提交“大工委”联合会议经集体研究决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大工委”委员应具备能够正常参加“大工委”相关活动的基本条件。

4.“大工委”在本辖区内行使主导权,辖区内各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行使参与权和评议权,同时有执行党组织命令、党内会议决议的义务。

二、组织机构

书  记:杨  军(河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书记:张金武(河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张志贤(潮查林场党总支书记)

宋宪伟(铁路派出所党支部副书记、教导员)

委  员:刘海鹏(市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副主任)

王艳荣(市政府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副主任)

于  萌(市教育体育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孟祥英(市卫生计生局党工委副书记、副局长)

石德林(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

袁忠峰(铁路车站党总支书记)

郭立英(妇青联合党支部书记、妇联主席)

田凤雨(市人社局党总支副书记、副局长)

刘  阳(市农水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季树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党支部副书记、副局长)

李瑞丽(市委党校党支部副书记、副校长)

王世公(河西街道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人武部长)

牛  文(桥西派出所党支部书记、教导员)

王银珍(幸福社区党支部书记)

侯文全(铁西社区党支部书记)

谷  娜(沿河社区党支部书记)

按照根党办发[2018]33号文件要求,河西辖区内所有党组织均为“大工委”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好所承担的各项工作职责。“大工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金武(兼),副主任:张庆国;工作人员:辖区各党组织相关人员。

三、工作职责

1.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定,组织带领区域内各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完成本组织所担负的任务。

2“大工委”书记每半年召集“大工委”委员,以“大工委”联合会议为主要形式研究部署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带动辖区内党组织积极参与区域党建、经济、社会、民生、稳定等事务,遇有重大问题和事项,可随时召开。

3.辖区内的每个党组织都应按要求加入“大工委”,定期参加“大工委”联席会议。

4.“大工委”成员单位应履行向“大工委”提出建议意见和落实“大工委”决策部署的义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提高对构建“大工委”意义的认识,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地推进;通过探索和实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引导好辖区内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统一思想、积极参与,切实发挥好“大工委”的实际作用。

(二)注重工作实效

坚持实效第一的原则,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共驻共建紧密结合,采取灵活有效的方式调动驻区单位党组织参与共驻共建的积极性,构建区域化大党建格局,促进辖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

(三)加大典型宣传

“大工委”在组建后,及时总结梳理成功经验,加强党内、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新闻报道、公示栏、社区电子屏幕等为载体,积极宣传在党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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