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申请一次性扶助金报告(阚金刚)
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居民:阚金刚,性别:男,身份证号码:152126196704181219,与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居民:周伟,性别:女,身份证号码:152126196804011225,于2021年5月31日依法登记结婚,二人于1991年1月5日生育一女孩。姓名:阚鑫,该孩属计划内一孩。2011年4月18日依法办理独生子女证明,该孩于2011年8月29日(1、死亡 ②依法鉴定属于叁级残疾)。
截至目前,未曾再生育、领养、抱养、收养其他子女。
情况属实,经7天公示,无异议。
此报告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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