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得耳布干河市级、镇级河长的通知
镇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地方属地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体制机制,进一步提升根河市河流水环境,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现调整得耳布干河乡级总河长、乡级河长、村级河长进行调整,任命如下:
乡总河长: 孙佳霖 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乡级河长: 郎东星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王 敏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村级河长: 李艳红 友谊社区居委会主任
刘秀芳 和平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亲华 建设社区居委会主任
根河市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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