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龙山镇政府防火公告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城镇安全防火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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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龙山地区广大居民群众:
当前,我地区已进入春季防火期,为切实加强春防工作,防止和杜绝火情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发布此通告。
一、地区各单位、各社区要加强对城镇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民落实系统包单位、单位包职工、职工包家属、学校包学生的层层“联防包保责任制”,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认真落实防火领导责任制。认真开展防火责任区的火灾排查工作,及时整治、消除火灾隐患,准备好防扑火器材,做好一级准备,一旦发生火灾,立即投入扑火战斗。
三、城镇安全防火有关部门要集中对旅店、饭店、商店、学校、医院、歌厅、网吧等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要全面彻底、深入细致,切实消除各类隐患,要以居民住宅密集区为重点,开展对居民住宅用火、用电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从严处理,拒不迁就。
四、居民住户要开展用火用电设施自查。对部分线路老化、电源保险不符合要求、线路乱接乱挂、房屋年久失修、火墙、烟囱等存在防火隐患问题的地方,要及时检查、修复,更换。居民住户清理炉灰时,一定要注意炉灰里有没有明火或可燃物,将炉灰晾凉或用凉水浇透再倒至垃圾箱,以免引起火情、火灾。如有违反者,给予经济处罚,严重者给予行政拘留。
五、严禁单位、个人侵占巷道。对阻碍消防通道的各种杂物要及时清理(如柈子、仓房、杖子、垃圾等障碍物),柈子按要求限量存放,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如发现阻碍消防通道的障碍物,立即强制拆除。
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防火值班值宿制度,严禁脱岗漏岗,发现火情要及时上报。
七、四级风以上停止一切生产生活用火,防火戒严期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室外用火、户外吸烟。一经发现,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阿龙山镇区广大居民群众,如遇火情,火险,请拨打火警电话:5352119。
阿龙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