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根河市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受根河市委和呼伦贝尔市纪委的双重领导。根河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由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根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呼伦贝尔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
(二)部门主要职责
根河市纪委、根河市监委是党统一领导下的反腐败工作机构,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
(一)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
人员情况:行政编77人,事业编13人。行政编实有人员49人,事业编实有人员8人。退休人员为19人。
(二)内蒙古自治区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根河市本级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
1 | 事业单位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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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 874.61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0.69 万元,增长7.45 %,增加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增加纪检监察专案经费。
支出预算 874.61 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60.69 万元,增长7.45 %,增加主要是由于工作需要增加纪检监察专案经费。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 874.61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74.61 万元,占比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0 %;,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0 %;上年结转0 万元,占比 0 %,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 874.6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734.61万元,占比 84 %;项目支出 140 万元,占比16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 万元,占比0 %。
主要用于部门保障人员、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874.61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74.61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69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3.54万元。主要用于 机构运转、在职人员工资的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2.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社会保障缴费、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40.4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57.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75万元,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31.28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 万元,增长 9.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36 万元,下降 46.6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 万元,增长0 %。
2、公务接待费 0.28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 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 0 万元,增长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 万元,增长9.92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36 万元,下降46.8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 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21 万元,下降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万元,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增加2.8 万元,增长9.92 %,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7.36 万元,下降46.88 %。减少主要是由于2020年因纪检监察工作需要购置执法执勤车1辆,2021年暂无购车计划。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1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49.40 万元,比上年减少 1.48万元,下降2.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支出。2021年主要包括以下支出:办公费4万元、取暖费16.88万元、差旅费4万元、工会经费3.14万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1.1万元、公务接待费0.28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6.8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16.88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 4 辆, 其中:其中:机要通信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车2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本单位无房屋。
四、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1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个,公开绩效目标6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4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0万元,无增减变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晓娟 联系电话:0470-523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