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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根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0日 点击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根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通知。

附件:《根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附件:

根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 号内    容

《根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行政决策案卷
11.公众参与
关于对《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的函
22.专家论证
关于对《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专家评审的请示
《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评审意见
33.风险评估
关于征求《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意见的复函

根河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44.合法性审查
关于对《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请示
关于对《根河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意见
55.集体讨论
市政府2021年第一次常务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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