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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孙旭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胜利社区 发布时间:2022年01月21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确定孙旭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孙旭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孙旭,男,族,大学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根河市金河镇人19950206日出生,202010月参加工作,现任金河镇胜利社区社区大学生一职。该同志于201912月提出入党申请,202005月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曹文红、李相国。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10506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10511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10511日至0516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0470—5742987

地址:根河市金河镇胜利社区

 

中共金河镇胜利社区支部委员会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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