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工作报告(公开稿)
根河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
腐败和作风问题情况工作报告(公开稿)
——2021年12月29日在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上
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肖 飞
我代表市监察委员会报告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成效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市监委按照上级监委、市委的安排部署,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下,认真组织开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工作。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效解决群众诉求
民有所呼,必有所应。畅通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等举报渠道,建设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接收信访举报429件,其中业务范围外57件、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372件。严把监督第一道关口,遵循“发现得了,调查得清,处置得好”原则,推行就地受理、就地分流、就地办理、就地化解、就地分析“五就地”工作法,坚持初信初访和重信重访并重,以办案标准办信、以审理标准把关,实行首办责任制、分级审核制。采取“末端工作法”,坚持常态化接访,严格落实监委班子成员接访制度,认真执行“上访变下访”工作要求,主动作为,带件下访,深入基层,听取群众诉求,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监委成立以来,班子成员共接访151批次259人次,开展下访活动34批次,排查信访问题34件,排查出的信访问题全部得到解决。
(二)紧盯民生突出问题,规范公权力运行
监察工作是政治工作,也是民心工作。推动政治监督与日常监督贯通协同、有机统一,坚决查纠“中梗阻”问题,严肃查处啃食群众利益行为。聚焦生态文明建设、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节点,加强市、乡镇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监督,尤其是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工作责任落实不力等问题,约谈8人,给予政务处分1人,通报曝光5期,保障了党中央政令畅通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严明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发力祛除作风痼瘴顽疾,常态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纠治庸懒散怠、冷硬横推等行为,立案4件,给予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23人,通报曝光10期。深入推进“三务”公开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建设“三务”公开再监督平台。完成上级交办全区基层“微腐败”大清扫信访件12件,立案3件,政务处分3人次,组织处理4人次,收缴违规资金77.95万元,办结率100%,有效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查处某镇张某某借为群众服务之机收受拆迁对象钱款的违法问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政务撤职处分(由二级主任科员降至四级主任科员)。在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中,我市2020年度群众满意率97.34%,位居呼伦贝尔市第2名。
(三)精准推进专项整治,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群众期盼处,就是正风反腐的发力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落实落细专项监督责任,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持续推动解决民生痛点问题,让群众获得感更强、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监委成立以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整治,处置问题线索9件,立案2件,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15人;集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雁过拔毛”式腐败,处置问题线索12件,立案4件,给予政务处分4人,组织处理8人,追缴违规资金8.2万余元,清退资金1.4万元,印发典型案例通报1期;深挖群众身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责任和作风问题,督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组织处理1人;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契机,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聚焦企业、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采取建立台账、督办消号、持续跟进、联点走访等方法,开展近距离监督,让“贴身式”监督成为常态,截止目前,处置问题线索4件,组织处理2人,通报典型案例6期。以强有力的监督净化政治生态,保障了惠民富民政策落地见效。
(四)坚决惩治基层腐败,加强治理体制建设
把“严”的主基调贯穿于基层腐败治理的全过程,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办“蝇贪蚁贪”,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紧盯党中央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严肃查办了某镇王某某等4人通过伪造拆迁协议等手段骗取拆房补偿款34万余元的典型案件;持续纠治医疗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查处了某医院刘某利用职务便利,与王某某共同贪污医疗卫生资金138万余元的典型案件。有效地解决好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立案32件,给予政务处分36人,采取留置措施4人次,移送司法机关13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行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作用。
深化推进以案促改促治。持续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做实做细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和以案促治,推动办案、整改、治理一体落实。注重发现个案背后深层次问题,深入剖析违法典型案件的特点和成因。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共下发监察建议书54份,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建立了《以政治监督为统领以专项工作为抓手推进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明察暗访快查快结》《约谈常态化定期通报》等一批制度,铺设制度轨道,推动法法衔接规范、有序、顺畅。以严格的执法提高制度刚性,筑牢“不能腐”的思想防线。
廉政教育筑牢反腐防线。召开全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全市违法典型案例,曝光身边干部违法事实,达到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不断厚植社会清廉土壤的良好效果;突出教育挽救、正心治本的政治功能,对过去三年中受到处分的干部开展回访教育22人;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廉政文化宣讲、廉政书画作品征集等活动,及时传递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和新成果,努力营造“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五)扎实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加强监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的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常治长效的工作格局。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向全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9个监察办公室,配齐专职监察员9名,聘任监察联络员25人,推动街道乡镇监察工作提质增效,不断织密“大网连小网、监督不漏网”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联络站作用,设置12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利用派驻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主动收集上报监督信息,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确保职责更加聚焦、力量更加集中。监察体制改革后,按照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思路,将原有的三个纪检监察室增至五个,形成监察干部与转隶干部分工配合的工作方式,有效推动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
(六)加强队伍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显著增强
注重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以党的建设为引领,努力提高监察干部的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打造了政治过硬的忠诚队伍。深化全员培训,组织培训72期、培训2735人次,参与上级各类专项培训43人次,调训乡镇街道监察员37人次。通过办理上级监委交办案件,采取以案代训、实战练兵的方式,提升干部能力水平。我市纳入全区“百千万人才工程”尖兵3名,合格人员48名,打造了本领过硬的担当队伍。加强风险防控,组织开展监察系统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监察干部违法典型案例,深挖问题根源,全面自查自纠,教育引导监察干部树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做到客观公正、秉公执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对执法违法的坚决查处,对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经常打扫庭院,及时清除害群之马。
这些工作的顺利开展,得益于上级监委和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一是监察体制改革后,尽管干部总量有所增加,但随着监察对象的大幅增加,干部队伍的专业化素质有待提升,政治意识、法制思维还不完全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需要,法法衔接工作还需深入推进;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查处,造成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三是让群众了解监督、参与监督需进一步加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离不开群众监督。目前,群众监督渠道虽较以往有了拓展,但路径还不够丰富,群众对监察受理范围、监察监督了解度、参与度不够高,基层监察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还不够紧密。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市监委将继续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小切口推动大治理,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在反腐“拍蝇”中增强获得感。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有效发挥监察监督作用
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完善日常监督体系,形成科学管用的防错纠错机制,坚持日常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充分发挥监察监督作用,用好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权必追究。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支持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加强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汇报沟通,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反映困难和问题。依据专项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向人大常委会作报告,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三)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凸显基层腐败治理成效
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领域,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挖涉法涉诉信访背后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执法部门违法问题,推动司法公正、执法精准。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体验式监督、蹲点式监督,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重点查处行政审批单位、窗口单位工作不到位、不作为、乱作为、伤害群众感情、损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
(四)持续深化队伍建设,提高监察工作专业化水平
突出政治机关定位,充分发挥党建示范引领作用,以党建工作实效,推动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靶向聚焦,创新形式,针对审查调查中存在的问题、监察干部的不同特点等,分层次、分类别开办内业讲堂和外业讲堂,全力打造监察干部综合素质提升的“加油站”。坚持依规依法履职,坚持法治思维、法法衔接,精准把握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开展监督调查处置,持续提高监察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要严字当头,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肃问责和查处监察干部责任缺失、违规违法问题,坚决防止“灯下黑”。
市监察委员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上级监委和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支持和监督下,忠实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持之以恒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为保障根河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强大的监督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