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通知公告 > 详细内容

敖政发〔2021〕168号 关于调整敖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乡属各相关部门: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根河市《关于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的通知,响应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落实最严格措施,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任务,敖乡党委、政府决定调整敖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长:  柴伟平     根河市副市长、乡党委书记

            张万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组 长:  李梦初     乡人大主席

 鹏     乡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吕常铭     副乡长

    员: 任宝林     副乡长

              鹏     乡纪委书记

              丹     乡宣传委员

            涂萨日娜   乡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岸     副乡长

戴光云     乡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茹炜     乡综合保障和技术推广主任

袁进波     乡党群服务中心副主任

戴光云     乡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刘玉柱     乡卫生院院长

张福来     乡派出所所长

任婷婷     党政办公室主任

 璇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吴旭红      使鹿文化社区主任

主要职责:会商研判全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展趋势,研究制定防控策略;商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应对预案和重大措施;统筹协调和指导全乡各相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组织对防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为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吕常铭(兼),成员:任婷婷、刘璇、佟雪娇、霍宏宇、高丛岚。

办公室负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日常事务,负责综合协调,负责各类重要文件、信息起草,做好重要信息及时传达报送,整理好相关内业材料。负责后勤保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挥部下设 6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由牵头部门分管领导担任组长。

二、专项组

(一)核酸检测组

 长:李  鹏

副组长:刘玉柱

工作职责:负责敖乡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安排部署。组织全员登记、人员到采样点、管控和维持采样现场秩序、指定专人专车收集并转运样本,负责检测数据统计和结果反馈。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入户排查组

 长:涂萨日娜

副组长:袁进波  吴旭红

工作人员由党群服务中心及社区工作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敖乡全体居民的入户摸底排查,确保数据详实底数清晰,全面掌握人员流动信息并及时上报,严格填写外来及返乡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并上报至卫生院,由乡卫生院进行调查摸底,如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病例,及时转运至指定医院进行筛查、诊断、治疗;做好居民的动员和心理疏导工作。对外来及返乡人员及时提出居家监测或隔离措施。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消毒消杀组

 长:李  鹏

 员:古秋春  敖鲁苏和

工作职责:负责对外来及返乡人员家庭进行重点消毒,负责各核酸采样点的消杀工作。

(四)舆论宣传组

 长:吴丹

 员:李茹炜  佟雪娇  维娜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疫情变化信息和我乡疫情防控工作主要进展情况;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舆情信息,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消除误区顾虑,避免引起恐慌;密切监控涉及我乡的相关网络舆情,做好舆情监测和舆情管控,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置;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猎民点工作组

长:任宝林

员:桑东亮

工作职责:负责对猎民点情况的掌握,一旦启动全员核酸检查,动员或接送猎民点人员就近到各乡镇进行核酸检测。负责敖乡十五个驯鹿放牧点的消毒消杀,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对辖区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摸排上报,进行电话或上门随访、测量体温等医疗措施,对有相关症状人员建议、督促到定点医院进行复查、确诊。确保敖乡十五个驯鹿放牧点安全。

(六)应急处置组

 长:吕常铭

副组长:刘玉柱 戴光云

成员根据具体工作安排,各专项组积极配合。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辖区内突发疫情相关事件的响应处置工作:发热病人转诊、疑似病例隔离及转诊、外来输入人员的转运、流调溯源等工作,要做到早报告,明确诊断、及时转送。

(七)纪律监督组

 长:李梦初

 员:任婷婷

工作职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严肃查处以下五种行为: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呼伦贝尔市委和根河市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二是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三是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蔓延等行为;四是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五是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行为。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一律先免职再依纪依法追究纪律和法律责任。典型问题及时公开通报曝光,以以儆效尤。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

指挥部成员及各工作组相应工作职责、参加单位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时调整。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新型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二)抓住重点,统筹谋划。各工作组、各相关部门既要紧紧围绕每个阶段防控工作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及时采取果断有力措施,又要统筹谋划,提前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并根据疫情发展态势的变化,及时调整防控策略。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疫情防控工作涉及面广、头绪多,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扛起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政治责任,强化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各工作组要按照工作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最短时间内建立工作体系,迅速开展行动,确保信息互通有无、上下 衔接顺畅,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有效运转。

(四)严明纪律,恪尽职守。各工作组成员要确保值班在岗,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所有涉及疫情信息必须经指挥部审定后,统一发布公布,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对执行政策法律不坚决、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导致工作失误、疫情扩散、危害社会和谐稳定的,坚决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128               

 

(此件主动公开)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