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开展市域社会治理专题督查
为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各项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切实取得成效,11月25日—29日,由市委办、政府办、市委政法委组成联合督查组,分别由市委政法委3名副书记带队,分赴9个乡镇、办事处,9家责任牵头单位开展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与单位主要负责人交谈、查阅相关台账资料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工作开展和推进情况,并对工作台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
督查组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地区、各责任牵头部门要高度重视呼伦贝尔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试点创建工作,确保落实工作到人、落实责任到位,进一步提升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资料台账,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工作做稳做好。二要强化责任使命。各乡镇、办事处政法委员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实施办法》,要按照条例规定对本地区的各项政法工作落实领导责任,研究制定精准有效的举措,确保政法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三要将工作引向深入。结合本地实际,针对工作短板和群众关注热点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和涉稳隐患,依法合规解决群众利益诉求,确保小事不出乡镇(街道)、大事不出市;切实强化网格化管理,有效调动网格长、网格员及时掌握社情民意、治安动态,常态化落实综治、维稳、反邪教、禁毒、铁路护路等各项工作。积极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典型,以此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各项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整体效能,切实把工作成果转化为提升市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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