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光明社区气象灾害应急行动计划
为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本应急行动计划。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杨桂芬
副组长:付喜春
成 员:白瑞华
高更臣
赵伟贵
指挥所设在社区办公室。
指挥所下设:指挥所办公室、灾情信息组、巡逻抢险组、转移安置组、生活保障组。
(二)工作职责
指挥所办公室:负责协调指挥所各项工作的链接。
灾情信息组:负责本社区气象预警信息接收和转发,灾害信息收集、分析、报告和通报工作。
巡逻抢险组:负责巡逻本辖区内各处易灾点,当发生灾情时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
转移安置组:负责本辖区内各处易灾点的人员,财产的转移安置工作。
生活保障组:负责保障转移人员基本生活。组织抢险物质供应,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二、应急准备
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后,各家各户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灾害发展趋势,有关责任人员应立即到岗、组织力量深入分析、评估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本社区风险隐患的影响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控制措施,落实抢险队伍和物资,做好启动应急响应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应急处理
(一)信息报告
社区干部、气象信息员要及时收集和提供气象灾害防御以及损失情况,在第一时间内向河东街道办事处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特别重大、重大及较大突发时间信息,社区及时将灾害信息上报市政府和有关部门。
(二) 响应启动
社区接到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立即启动本应急响应计划。
(三) 分级响应
1、 一般气候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一般气象灾害,社区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辖区气候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2、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候灾害应急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气候灾害,社区迅速组织、指挥、协调全辖区气候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政府极其有关部门提出支援请求。
(四) 分组响应
灾害发生后,社区按街道办事处应急指挥部的指令,按照本社区有关计划和职责分工、指导,协助受影响居民做好各项防灾抢险应急处置工作。
四、现场处置
(一)灾民转移
根据灾害发展程度,由有关干部分批组织灾民转移:第一批转移人员:地质灾害点、危房人员;第二批转移人员:低洼易淹地人员。按照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先低洼处后较高处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转移责任人有权对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强制转移措施。由街道指挥部成员统一协调组织并由社区主任负责带队有秩序的按社区计划炫动的转移路线撤离到避难地点,如有条件除带上贵重的物品、生活必需品及医药物资外,还应带上2-3天的粮食。同时做好医疗救户、卫生防疫和社会治安等各项工作,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二)灾民安置
由有关社区干部组织灾民转移到相关安置户或安置点
(三)灾民救助
灾情发生后,社区气象灾害指挥办公室迅速开展灾民救助工作。
1、 灾民临时生活保障
(1) 分散安置的居民,临时生活保障由安置户负责。
(2) 集中安置的居民,临时生活保障由社区干部负责落实。
2、 救灾款物发放
(1) 救灾款物发放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民主评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2) 建立灾民救助花名册,确保救灾款物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五、应急结束
社区接到街道办事处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指令后,结束本应急响应计划。
六、灾情收集上报
灾情发生后,社区指挥所灾情信息组迅速深入受灾点收集各类灾情,及时开展查灾、核灾,并造册登记、分析汇总后,社区上报街道民政办公室及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七、灾后重建
灾害过后,社区在确保居民正常生活的基础上,积极组织各受灾户开展灾后生产自救,重建家园,社区民政助理掌握灾后重建工作动态情况,及时上报街道办事处民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