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政发〔2021〕70号 关于对根河市政协委员总编第2103号提案答复的说明
布冬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敖鲁古雅的路灯照明划归市区统一管控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建议中提出的将敖乡路灯划入根河市路灯主管部门统一管理控制的建议,符合敖乡实际发展需要,有利于乡民夜晚出行及打造旅游景区亮点。但路灯接入市路灯程控官网需要10万左右经费,乡党委、政府将积极申请上级配套资金,尽早解决该问题。
特此说明。
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上一篇:敖政发〔2021〕69号 关于对根河市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06-02 ]
下一篇:敖政发〔2022〕35号 关于对根河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 03-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