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管理公开 > 详细内容

关于成立得耳布尔地区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得政发〔2019〕39

 

关于成立得耳布尔地区消防安全隐患

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的通知

领导小组成员:

为抓好我地区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管和领导,推进消防安全工作向前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经研究决定成立得耳布尔地区2019年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领导小组

组  长:赵  鹏   得耳布尔镇党委书记

            李洪彪   得耳布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曲福胜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王超伟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郎东星   得耳布尔镇副镇长

组  员:刘兴安   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大队长

            尹凤生   得耳布尔森林公安局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盛德元   得耳布尔镇综合执法局局长

兰红星   得耳布尔镇派出所所长

郑德成   得耳布尔镇供电所所长

刘来华   得耳布尔镇综治办主任

马庆海   得耳布尔镇民政助理

王文强   得耳布尔镇国土资源所所长

吴雅男   得耳布尔镇友谊社区居委主任

刘秀芳   得耳布尔镇和平社区居委主任

张亲华   得耳布尔镇建设社区居委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306室,办公室主任郎东星(兼),电话:5462395。

二、领导小组职责和分工

  领导小组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查分析本镇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消防隐患问题;对全镇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制定相应整治措施;整合资源,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加强单位、部门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组织召开消防安全会议;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进消防安全工作;促进消防安全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一)镇派出所及消防大队:一是要对辖区内企业、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进行隐患排查;二是工作要重心下沉,严查消防违规行为。三是要督促企业、单位在各自存在危险区域的醒目处制作和悬挂永久性消防安全警示标语牌。

(二)镇综合执法局、安监办:联合消防大队、派出所等单位、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治;负责专项工作的督查;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消防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三)各居委:各居委要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将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长期的工作来抓。一是深入开展广泛的消防安全宣传,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对不能整治的隐患,要及时向镇安监办报告;三是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并将排查情况报镇安监办建档立卡;四是积极配合参与处理消防工作。

                              得耳布尔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2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