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共产党森工街道工作委员会 第一次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选举中国共产党根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要求,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派出的机关工作委员会、街道工作委员会等,经同级党的委员会委托,可以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所以,经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共产党森工街道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代表会议定于2021年7月召开,会上选举出席中共根河市第六次代表大会的代表。现就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党章》规定“党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必要时召集代表会议,讨论和决定需要及时解决的重大问题。代表会议代表名额和产生办法,由召集代表会议的委员会决定”,森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中国共产党森工街道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代表会议的代表名额共21名,具体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1。
二、森工街道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代表会议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应当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牢记肩负的神圣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联系党员和人民群众,及时反映党员和群众呼声,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监督,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代表身份谋求任何私利和特权,不辜负广大党员信任。
代表的产生,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要具有广泛性,注意推荐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代表会议的代表主要由三个方面人员组成:
1. 同级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纪委委员;
2. 不是上级委员会成员的同级党政部门、群众团体和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党员主要负责人;
3. 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
前两方面的人员可以不经选举,由党的委员会确定为党代表会议代表即可。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由各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森工街道党工委确定的代表不在进行考察,各支部推荐的各条战线的优秀代表确定代表初步人选后,支部自行逐个进行考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如无异议,代表候选人初步代表可确定为候选人预备选人,各支部于2021年7月9日前向党工委汇报;街道党工委召开党工委全体工作会议,对不经选举的代表会议党代表和各支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充分酝酿,等额确定对不经选举的代表会议党代表和候选人预备人选为正式代表,2021年7月9日完成各支部审批。
五、召开好森工街道党工委第一次代表会议,是我街道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党支部要把选举森工街道第一次党代表会议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切实保证代表的素质,如期完成选举代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