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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工作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9月26日 点击数: 字体:

林草种苗是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最重要的基础,9月26日,按照自治区林草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河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事业发展中心与林业草原事务服务中心联合对权限内所管辖的苗圃、农贸市场及种苗经营场所进行了打击制售假劣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组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现有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核发许可证的有关规定;是否按照许可证登记的范围、方式、有效期和生产经营种类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是否认真落实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标签、档案、检疫等质量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对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情况摸底调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汽车3台(次),检察人员15人(次)对苗圃中樟子松、落叶松、云杉等树种进行检查,同时深入种苗经营场所,开展种子质量检查。

通过检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对《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林木种苗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认识,保护林草植物新品种权人、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遏制了制售假劣林草种苗和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违法行为的发生,市林草局将继续加强监管,保障种苗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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