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工商联组织非公经济人士参加《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培训班
5月27日,市工商联组织我市非公经济人士在市政府三楼会议室参加了市委宣传部、统战部、社会主义学校、民委联合举办的《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专题培训班。
《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自治区首次出台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学习《条例》内容,充分认识《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对于增强我市非公经济人士对民族团结的认识、提高他们的思想境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培训中,社会主义学校王汉云讲师从制定过程、出台背景、出台意义、具体内容、重点亮点等五方面入手,对《条例》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帮助大家真正理解《条例》,学好《条例》。
非公经济人士代表纷纷表示,王汉云讲师的讲解思路清晰、通俗易懂,使自己受益匪浅,在以后,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经济活动中,都会牢牢树立民族团结的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民族团结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市工商联机关全体人员参加了本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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