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通告〔2021〕15号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肺炎疫情,呈多点散发态势。与我市毗邻的黑龙江省黑河市疫情自10月27日报告以来发展迅速,目前新增病例主要通过全员筛查和主动就诊发现,提示当地已发生社区传播,并存在扩散外溢风险。我市与黑龙江省和黑河市人员来往密切,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按照《呼伦贝尔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7号)》要求,为全面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从严从紧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输入,现就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管控措施。从境外返回并在入境点城市解除集中隔离的抵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抵返我市人员均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鉴于黑龙江省黑河市疫情形势,对10月13日以来从黑河市抵返我市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5次核酸检测”的管控措施,黑龙江省其他地区抵返我市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的必须在第一时间集中隔离并进行核酸检测,24小时内出具检测结果,结果为阴性的,在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二、全面排查风险人员。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组织高风险人员排查,确保不漏一人。全市所有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及公路检查站,特别是蒙黑边界交通卡口要严格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严格落实闭环管控、集中隔离、落地核酸检测等措施。上述高风险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和单位进行报告,并配合属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于未报、瞒报、谎报人员将严肃追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强化重点场所防控。全市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网吧影院、景区景点、餐饮娱乐等人员聚集场所要严格落实戴口罩、测体温、通风消毒、保持社交距离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严格执行防控制度,做好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和信息登记,发现上述高风险人员要严禁入场,并立即报告所在乡镇办事处,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四、加强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院感防控等制度,加强门急诊患者、住院患者流行病学史问诊,发现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等情况的患者,立即进行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并按规定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严格执行的,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五、坚持非必要不聚集。从严控制大型聚餐、会议、会展、考试、婚宴等,减少非必要的聚集性活动,尽量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举办超过50人的会议和活动,要制定专门的疫情防控方案,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向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方可举办,防止漏管失察。
六、全力做好疫苗接种。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及加强针接种工作。广大市民要充分认识疫苗接种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最有效手段,在2021年5月底前完成两剂次灭活疫苗接种的18岁以上人群,要积极主动接种加强针,持续巩固免疫屏障。
七、严密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官方媒体发布的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动态变化,近期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前往的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或社区报备,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及时记录行程信息,返回前也要主动向单位或社区报告。持续强化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积极配合群防群控,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不放松,遵循“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文明用餐、少聚集、遵守1米线、常通风、做好清洁消毒、保持环境卫生、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进一步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健康素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违反本通告要求造成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根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