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党务公开>其他公开事项 > 详细内容

关于对刘莹同志进行预审的请示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27日 点击数: 字体:

根河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经支部委员会审查合格,拟于近期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刘莹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

刘莹,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根河人,1987年9月15日出生,2009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根河市委办公室一级科员。2018年5月25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经政治审查,刘莹同志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表现较好。政治历史清楚,在重大政治斗争中,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上比较成熟。在日常生活中,能够自觉遵纪守法,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刘莹同志的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道守党纪国法,政治历史清楚。2021年5月,该同志参加了直属机关工委举办的发展对象短期集中培训班,学习培训情况优秀。

现将刘莹同志有关情况和入党材料报你们,请审查。

中共根河市委办公室支部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