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执行公开 > 详细内容

“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重拳出击,展执行“亮剑”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点击数: 字体:

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河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统一部署,10月19日晚8点,“草原雄鹰2021”集中执行行动正式开始。

办公楼前警灯闪烁,15名干警整齐着装、4辆警车蓄势待发,根河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安志国,根河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忠义,坐镇执行指挥中心,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伟平带队奔赴执行现场。

行动前,执行局局长陈伟平预先制定的行动路线、根据案件制定了具体可行的执行方案,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做足战前动员工作。

当晚执行人员分别到达被执行人褚某、王某、王某颖等人家中,干警到达现场后出示证件,告知执行事项,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当场履行案件款给付,案款一次性执行到位。执行行动中法院执行干警维护现场秩序,清退无关人员,保障行动平稳开展。

直至晚上10点30分,本次集中执行行动结束,现场执结案件数3件、执行到位标的61212.5元,通过此次行动,有力打击被执行人“拖、逃、藏”的行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根河市人民法院时刻保持高压态势,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攻艰执行难,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满意度!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