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条例》
8月9日,根河市人民法院召开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可巧传达了《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的通知》,并对《条例》的重大意义、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学习宣传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李可巧强调,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了解党徽党旗知识内容和精神实质,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党徽党旗知识与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自觉规范使用党徽党旗及其图案,切实履行好新时代共产党员的使命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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