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2021年度一期水土保持 遥感图斑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 2021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工作的通知》(内水保〔2021〕43 号)文件精神,2021年9月24日由根河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李文明主任带队,对我市2021年度一期水土保持遥感图斑开展了现场核查工作。自治区水利厅此次共下达我市水土保持遥感图斑3个。通过现场核查,其中1处图斑为国道332 线(原省道301线)库布春林场至根河段公路工程混凝土搅拌站,该项目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通过自治区水利厅审批,手续齐全。另外2处为我市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境内的非生产建设用地。
截止目前,我市2021年度一期水土保持遥感图斑核查工作已全部完成,未发现违规建设项目,核查结果已上传内蒙古自治区水土保持遥感监测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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