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纪委监委: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推动日常监督提质增效
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和监察监督的组成部分,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年来,根河市纪委监委在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的过程中,聚焦主责主业,探索监督新路径,多措并举强化派驻监督,确保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
优化配置,推进派驻模式协同高效。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为契机,结合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在选优配强纪检监察组干部的基础上,对原有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调整和优化。改革后,设置了12个派驻纪检监察组、4个派出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60余家单位。通过成员协调、综合派驻等方式,进一步解决派驻监督力量不足,人员分散等问题,推动改革落地生效,让派驻监督的“覆盖面”更广。
精准嵌入,压紧压实监督主体责任。只有精准发现问题,监督才会有的放矢。在近期召开的派驻监督工作研讨会上,根河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明确指出: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积极参与驻在单位“三重一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驻在单位(部门)党委(党组)及其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开展纪律监督和监察监督,要经常督促驻在部门党组织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才能让派驻监督的“探照灯”更亮。
摆正角色,时刻牢记“派”的身份。坚持主动学习、边干边学、学以致用,结合纪检监察组主要职责及监督范围加强业务知识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提高履职能力做好知识储备。找准角色定位,督促驻在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协助不代替、到位不越位”;突出主责主业,强化“监督的再监督”意识,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认真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让派驻监督的“助推器”更有力。
履职尽责,充分彰显“驻”的优势。紧密围绕驻在部门中心工作,把监督工作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着力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与纪检监察科室、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之间的“室组”联动、协作配合;聚焦重点领域,紧盯关键少数,抓住重要环节,整合监督资源,通过开展自查、互查、督查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监督与案件查办工作。同时,结合驻在单位情况,就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状况等内容形成专题报告,以政治生态精准画像的方式,向驻在单位党委(党组)传导压力,破解不敢监督、不想监督、不会监督的瓶颈问题,让派驻监督的“指向标”更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