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供销社组织开展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河市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9月3日,市供销社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月动员活动。
本次活动共两项内容,一是严格按照第38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的工作要求,动员部署相关人员开展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活动计划等事项;二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和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
会议指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的必然要求,是维护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民族团结的有力举措,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以习近平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主要途径,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着力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从而推动市供销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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