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网站首页>政务公开>管理公开 > 详细内容

根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整治房地产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6日 点击数: 2 次 字体:

按照《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呼市监稽字〔2019〕3号)要求,8月14日,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衣、食、住、行”领域市场整治工作,其中包含“房地产广告整治”工作。

为了推进“房地产广告整治”工作,达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广告市场良好秩序、让老百姓“住”得舒心。此次百日行动将对全市范围内利用公共场所等发布房地产广告,印刷类房地产广告,预(销)售现场布置的实物类广告及其他涉及房地产项目信息的广告,依法进行管理和规范。整治重点是打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规的行为。

行动整治中主要针对根河市三兴房地产开发公司的房地产广告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查看房地产广告是否真实、合法、是否科学、准确,是否存在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等行为。二是房地产广告对价格有表示的,没有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未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没有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不准确、不清楚,比例不恰当;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三是严查房地产广告含有封建迷信、投资回报、绝对化用语等违法违规行为。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有悖社会良好风尚;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和夸大表述房地产项目性质性能的词语及其类似词语;出现其他违反《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明文禁止的内容。

此次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的广告百日行动突出了整治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取缔了根河市红旗路一家无任何开发资质的广告违法行为。同时,根河市场监管局加强与公安、城管、住建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推动完善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

 

【打印文章】 【添加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