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广场舞交际舞动干戈 司法所接地气调解促和谐
为民办实事:广场舞交际舞动干戈 司法所接地气调解促和谐
6月3日-11日,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学习精神落到实处,为民办实事,森工司法所调解一起跳广场舞和交际舞引发的纠纷。
6月2日晚18时,同在南河初心广场健身娱乐的“老中青”交际舞队130多人与“兴安梦之队”广场舞队240多人,因场地和舞曲音量互相干扰,产生纠纷,双方互不相让,据理力争,骂不绝口。“老中青”交际舞队队长高某明(男 74岁)带人冲到广场舞队,将“兴安梦之队”广场舞队音箱上舞曲数据U盘强行拔走,矛盾升级。“兴安梦之队”广场舞队队长孟某岚(女)报警,中央路派出所出警,调解未果。因不是治安案件,属民事纠纷,街道办事处和所在新兴社区居委会转请司法所调解该群体纠纷。
因涉及人数多,时间节点又临近“建党一百年”特殊时期。案情就是命令,森工司法所第二天组织两支舞蹈队派代表到森工街道办事处进行“面对面”调解。交际舞队反映,因广场舞队,音箱功率大,产生巨大的音响严重影响交际舞队的跳舞,要求广场舞队的人立即停止跳广场舞,否则,交际舞队决不罢休。司法所干警诉之以情,告知于理,表示无论跳广场舞还是交际舞的场地都是公共场所,人民群众共享资源,健身娱乐,任何人无权要求其他人停止跳舞等健身娱乐行为。司法所干警了解双方的诉求后,耐心沟通,倡导双方换位思考,并认真向双方讲解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以及广场舞扰民造成后果如何处罚等相关法律法规。
6月11日,经多次调解,司法所提出将两支舞蹈队的音箱距离最远化的方案,得到两支舞蹈队的一致同意。两支舞蹈队代表也表示严格控制自己舞蹈队音箱的音量和活动区域,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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