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学党史,履职尽责办实事
依据根河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减少办事环节方便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问题。根据上级要求,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少量取水单位和个人简化取水相关手续。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相关水法律法规规定对直接从江河和地下取水单位和个人年计划取水量少于6000立方米的适用本规定。
2.取水单位个人日计划取水量小于等于5立方米的,取水单位和个人符合取水申请条件的,可根据水利部新启用的取水申请表直接填报。不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和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报告。
3.取水单位个人日计划取水量大于5立方米小于等于15立方米,取水单位和个人符合取水申请条件的,要编写取用水合理性分析或水平衡测试报告。不需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4.取水单位个人日计划取水量大于15立方米,取水单位和个人符合取水申请条件的,要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表)。
5.以上规定与水法及水法规有冲突的以水法及水法规为准。
6.本暂行规定由局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本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执行。
此项规定不仅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而且解决了大家取水手续复杂、等待时间长等一系列问题;还让广大人民群众意识到学习党史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其中;
今后我局要坚持把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在此基础上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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