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中受理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根河市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关于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信访举报,现将受理信访举报的方式公告如下:
来信地址:根河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22350)
来访地址:根河市纪委监委办公楼一楼信访大厅
举报电话:0470—5222101
网络举报:neimeng.12388.gov.cn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根河市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根河市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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