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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金河镇总体规划(2015-2030)》修改内容公示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年05月08日 点击数: 字体:

 一、调整位置

本次调整位于金河镇区南部一类居住用地调整为防灾设施用地,用于消防站建设。镇区南部紧邻发展备用地的一类居住用地减少1.35公顷,调整为防灾设施用地。此次调整后金河镇防灾设施用地增加1.35公顷,一类居住用地减少1.35公顷,金河镇总的建设用地规模保持不变。

二、调整论证

1、用地性质调整的必要性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型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已经进入快速、高质量的发展时期。城镇的消防工程是城镇公共安全和防灾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设施是重要的基础设施,我国消防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不断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和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健全消防设施体系,努力提高消防设施的现代化程度。金河镇现有消防站用地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城镇安保和防灾减灾体系也面临严峻挑战,消防站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急需提高已成为制约进一步提高消防防灾水平,尤其是应急能力的瓶颈。金河镇现有消防设施缺失严重,金河镇建设消防中队营房及器材场所(车库等)为城镇的刚需,同时可兼顾城镇的抢险救援和应急救援等。所以本次调整一类居住用地为防灾设施用地。

本次规划调整内容符合城镇的总体布局结构;调整的防灾设施用地位置符合金河镇的分级和系统的配置,调整后建设的消防站项目符合国家安全保障的要求。

2、闲置地

由于棚户区改造和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了金河镇的危旧房,调整的防灾设施用地合理利用金河镇的闲置地,用地性质的调整对城镇建设及总体规划没有影响。

3、环境

需调整用来建设消防中队营房及配套设施(车库等)与周围环境不产生干扰,满足金河镇的总体景观风貌要求。

符合《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的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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