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河市民委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研究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事宜
为加大对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的管理,按照呼伦贝尔市民委转发《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第一批少数民族发展支出方向资金)以及做好项目备案工作等事宜的通知》的通知(呼民委字[2020]75号)要求,和《呼伦贝尔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投向规定,我委召开党组会议,研究2021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拟备案实施项目事宜。
2021年上级民委分配我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410万元,包括民族乡村振兴150万元,经前期调研与研究,民族乡村振兴150万元,用于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驯鹿养殖产业,其余260万,用于《敖鲁古雅鄂温克族乡灵芝(食用菌)产业发展项目》,要求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实施前准备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项目备案与公示,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当年完成、当年见效,让少数民族低收入群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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