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监督平台建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市纪委监委驻市直各部门纪检监察组,市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市直各部门:
我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监督平台已委托内蒙古百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完成,为确保该平台正常投入使用,并有效发挥“两个责任”再监督作用,根据呼伦贝尔市纪委监委统一安排,并报市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市纪委监委拟于近期举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监督平台建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班,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 年1 月8 日上午9 时至12 时,对各地各部门平台建设涉及“主体责任”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2021 年1 月8 日下午14:30 分至17 时,对各地各部门平台建设涉及“监督责任”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培训。
二、培训地点
市纪委监委二楼大会议室。
三、人员范围
1.各地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参加上午“主体责任”相关业务培训)。
2.各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市纪委监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组长,各纪检监察室主任或具体工作人员(参加下午“监督责任”相关业务培训)。
四、会议要求
1.会议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训需报请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同意,同时选派其他人员参训。
2.参训同志必须符合我市关于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体温在正常范围以内,近期无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培训全程需佩戴口罩。
3.各地各部门务于1 月7 日中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名单电子版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邮箱:ghsjwdfs@126.com),联系人:古昀峰,联系电话:5239900。
4.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再监督平台建设及后续相关工作,需依托政务外网开展,各地各部门务必确保政务外网开通并正常运行。
附件:参会人员回执单
中共根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