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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河市纪委监委开年第一课:让学习教育走新更走“心”

文章来源:根河市纪委监委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新年伊始,在统筹做好疫情防控、细化分解全年各项任务的同时,我们还要切实抓好学习教育,用理论知识武装头脑,以新面貌迎接新开局。”1月22日,根河市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打破常规学习模式,以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业务素养为切入点,以“集中学+针对学+自主学”的方式为纪检监察干部上好“开年第一课”,让学习教育走新更走“心”。

集中学——“规定动作”做到位。学习会上,相关负责人依托原文对照学习,在充分理解上级重要指示精神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纪检监察干部予以澄清正名的实施意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统计工作规则》等内容进行深入阐述,让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掌握中央、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纪检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从而不断拓宽视野、开阔思路,提高自身政治站位与水平。

针对学——“指定动作”要精优。立足学习要全方位、多层次、精细化的要求,有针对性的选取《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刘奇凡在自治区党委理论中心组2020年第12次集体学习会上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讲话》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内容进行细致研习,既突出党内工作条例的重要性,又再次强调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让与会成员既能在学习中悟透学深,又能在实践中将理论知识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有所用。

自主学——“自选动作”有侧重。此外,在“原汁原味学、广泛细致学”的基础上,融合“学有所得、学有所获、学有所成”的理念,在自主学习过程中侧重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呼伦贝尔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公报》等内容为基础,确保党员干部准确把握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发展趋势,把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推动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根本点,保证各项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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